尽管远离南庄官场已有10年,但市农业局原副局长罗就成还是因其在南庄任期内关照开发商拿地,收受好处费100万元而落入法网。昨日,该案传来一审结果,罗就成因受贿罪获刑六年半。
案发:
帮开发商拿地收好处费
经查明,2004年初,禅城南庄镇对过境公路吉利地块项目对外进行招商,开发华夏花园住宅项目。时任禅城区南庄镇党委委员罗叶枝(另案处理)负责该地块招商引资工作。期间,佛山兆辉房地产公司法人梁绍焯(另案处理)、南海长信实业公司法人潘永登(另案处理)找到罗叶枝,表示对地块感兴趣希望给予关照,并承诺日后会给予罗叶枝等镇相关领导好处。
随后,罗叶枝向时任南庄镇党委书记的罗就成汇报,罗就成多次在镇党委班子会上对梁绍焯等人投资吉利地块表示支持,并敦促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同时,罗就成还通过罗叶枝将该地块底价、项目条件等内容事先透露给梁绍焯等人。
同年8月,罗就成调任市水利局副局长,离任前还特地吩咐镇相关部门加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推进地块挂牌拍卖,以便让梁绍焯等中标。翌年1月,梁绍焯等人成功投得吉利地块,并成立公司开发帝景蓝湾楼盘。承诺兑现,罗就成分别在2007年、2009年收到梁绍焯等人给予的好处费100万元。
去年7月29日,市纪委公布罗就成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此时距其从市水利局副局长调任市农业局副局长仅不到两月时间。
焦点:关照拿地属正常职务行为?
开庭期间,罗就成一方指出,华夏花园项目是南庄招商引资项目,他在党委会议中敦促规划报建属正常职务行为;他通过罗叶枝透露华夏花园地价、开发项目条件等也是正常政府招商行为,不属利用职务之便。
而且罗就成在南庄任职期间,华夏花园项目仅处于招商阶段,未进入实质开发阶段,他不能对该项目起决定性作用,且罗就成2004年7月就调任市水利局,该职务已不能影响到华夏花园项目的进展,而且梁绍焯等人就华夏花园一事没有与罗就成有过任何联系,罗就成并没有索贿。
判决:
权钱交易符合受贿特征
禅城法院经审理确认了罗就成任职南庄镇党委书记时,在镇班子会议上对梁绍焯等人投资吉利地块表示支持,并敦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相应手续,并通过罗叶枝事先透露地块底价等事项给梁绍焯等人的事实。
对于梁绍焯等人请托事项,罗就成也利用其职务权力为其投资吉利地块提供便利,后梁绍焯等也给予罗就成好处费,双方之间存在权钱交易,符合受贿罪特征。据此,结合罗就成自首、退赃等从轻情节,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罗就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对其退赃100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