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出台包括稳定住房消费、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等“稳增长”35条举措。 南都记者 陈志刚 摄 资料图片
南都讯 记者周晓南 何润萱昨日,佛山市长鲁毅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初步研究《关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等三份文件。其中,《意见》提出佛山拟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关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从投资、消费、进出口、产业结构、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大众创业、营商环境8个方面着手,提出深化企业投资管理改革、稳定住房消费、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装备制造业万亿产业基地、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等35条政策措施。
这份《意见》提出,为了激活消费潜力,佛山可参考成都等城市的做法,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去年8月,佛山已经对2011年3月开始实施的限购政策进行全面松绑,外地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购买一套房,而持本地身份证的市民一个人可买两套房。
《意见》指出,为落实居民购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并提出金融机构对二套房认定实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不过,南都记者对比发现,这两项政策在佛山已先后落地实行。
《意见》提出研究扩大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放宽居民购房入户条件。南都记者了解到,其实佛山关于“异地互贷”早有动作。2009年,珠三角8市(深圳除外)签订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在广州、东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这8个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就可以在8个城市中任何一个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但目前,佛山、东莞已退出互贷行列。退出八城互贷之后,佛山要求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佛山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意见》具体执行尺度如何尚不明朗,将由佛山市住建管理局牵头提出具体政策措施。而包括《意见》在内,三份文件还将进一步征求意见,报送市委常委会审议。
佛山限购与松绑时间表
2011年3月19日佛山开始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为广东省内第三个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
2011年10月11日在中央政策未放松的大环境下,佛山曾发公文公然“松绑”限购,当日就被连夜叫停。
2014年5月9日网传全佛山将放开限购,5月10日起以高明先行试点。网传放宽限购到有楼盘暗度陈仓,再到佛山住建局不盖公章的回应,佛山限购松绑传闻越传越烈,媒体苦苦求证。直到5月28日,佛山住建局最终回应暂无放松限购计划。
2014年8月7日佛山开始大幅度调整限购政策,新政后佛山本地身份证每张可购买两套房,外地身份证可购买一套房而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政策大幅宽松化。
2015年4月16日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初步研究《关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