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信部官网获悉,为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9月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构建绿色建材选用机制,疏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研究建立绿色建材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
方案提出行动目标:到2018年,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到20%,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与2015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80%。
方案从建材工业绿色制造行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行动、水泥与制品性能提升行动、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推广行动、平板玻璃和节能门窗推广行动、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革新行动、陶瓷和化学建材消费升级行动、绿色建材下乡行动、试点示范引领行动、强化组织实施行动等10方面提出了要求。
其中要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推广应用建材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以及建材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优先支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平板玻璃行业限制高硫石油焦燃料。引导北方采暖区水泥企业在冬季供暖期开展错峰生产,节能减排,减少雾霾。推广新型耐火材料。全面推广无铬耐火材料,从源头消减重金属污染。开发推广结构功能一体化、长寿命及施工便利的新型耐火材料和微孔结构高效隔热材料。
同时要求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利用二维码、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立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和各类建材产品的绿色评价技术要求。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指导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制定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评审和验收等办法。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农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选择典型城市和工程项目,开展钢结构、木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建筑应用绿色建材试点示范。
方案强调,各地要结合本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发展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绿色建材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本地区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