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叫“残风如梦”的微友发消息称其公司进入停产状态,员工工资也未能准时发放,老板已经跑路,不知道该找谁追讨工资;“真诚……100”也反映说工厂拖欠员工工资已有六个月,咨询“没签合同怎么维权”……
媒体报道显示,近些年来,各地涉及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其中,民企成劳动争议重灾区。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广凌指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更易上升至群体事件。而陶瓷行业,身兼“民营企业占比99%以上”和“劳动密集型”双重特点,更应该引起警惕。
作为一名员工,需要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但你是否了解哪些是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作为企业老板,又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符合欠薪行政处罚的五种情形分别是: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人数十人以上、连续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二个月以上、一年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数额累计十万元以上、一年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累计三次以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社会影响。
围绕着上述问题,本报曾在9月19日~9月24日期间,通过“陶瓷信息”官方微信平台展开了关于“你被欠薪了么?清楚该如何维权么”的问卷调查,来自陶瓷企业、化工原料企业和机械设备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的共计137人参与了此次调查,其中,72人来自生产技术部门,37人来自营销部门,28人来自人事行政、财务等职能部门。
66%受访者遭遇不同程度欠薪
本次调查中,55%的受访者表示未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仅有16%的受访者清楚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50%则表示“大致清楚”,34%受访者选择了“完全不清楚”。因此,在遭遇侵权时,58%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如何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以此为依据,仅有34%的受访者表示没有被拖欠工资,另有66%则遭遇了不同程度的欠薪,其中,选择“拖欠两个月”的有28%,“拖欠三个月”的有17%,“拖欠四个月”的有12%,“拖欠五个月及以上”的占9%。有一位叫“伟”的微友甚至表示今年以来还未收到过工资,已被拖欠7个月。
对于没有发放的工资,45%的受访者表示用人单位已经给出了相关解释,另有31%的受访者表示企业并没有给出解释,因此或将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维权。
58%受访者表示“不清楚如何维权”
而在维权的方式上,在调查所提供的多种维权方式中,除了有47%的受访者选择了“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之外,26%选择“不知道该怎么做,静待消息”的被动姿态,另有11%的人表示会采取罢工或者静坐抗议等形式维权。
今年以来,在越来越多的陶企资金链运作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未能准时支付员工工资”的欠薪新闻也逐渐引发关注,工人讨薪的群体事件也越来越多,“跳楼秀”、“围堵”等轮番上演。“按照正规渠道维权,进展太慢,而且成本太高。”名叫“傷”微友在互动中提及这一点。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说,罢工、围堵甚至采取一些更激进的方法进行维权。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广凌指出,虽然不是最明智的做法,却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这些闹剧可以帮助他们获得社会关注和舆论支持,来增加自己的维权筹码。
警惕:使用暴力恶意欠薪最高可判7年
在欠薪事件上,不论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唐广凌均建议尽量通过协商、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劳动者采取一些极端途径不仅会对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也可能带来一些法律的问题,严重的可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同时他也建议用人单位通过协商来解决,否则一旦扩大为群体讨薪事件,会产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若员工散布不利的言论,不明就里的供应商前来围堵追债,处理不当就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倒闭等”。
这样的事情并非信口开河,事实上,在唐广凌的印象中,珠海就曾经发生过多起群体讨薪的案例。后来,为了防止老板携款潜逃,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出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恶意欠薪”的相关法律,并作出了明确的解释。
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认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至十万元以上的为 “数额较大”,最高可判三年。
恶意欠薪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或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进行暴力威胁的,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这一司法解释已经于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你问我答:遭遇欠薪,如何维权?
记者:用法律维权的正确流程应该是怎样的?
唐广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方式,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需要理性,如果使用一些极端手段,一方面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对劳动者自身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影响再次就业。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走法律途径。首先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可申请仲裁,也可以不经投诉直接申请仲裁。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15天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若是对法院的诉讼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时间同样为15天。
劳动者维权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司法部门设有法律援救中心,可以指定律师免费代理,但是因为耗费时间过长,一些劳动者通常不会通过这种手段维权。
记者:如何申请仲裁?
唐广凌:各地劳动局均设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者首先要向仲裁部门提交仲裁申请,申请中包含:事实原因、经过、仲裁请求及条件,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仲裁的立案手续,立案成功后会通知具体开庭时间,进入调查,最终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一般会在45天公布,维权时间长,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没有执行权,需要上报给法院,方能保证判定结果得以执行。时间长且成本高,这也是导致劳动者通过跳楼等偏激手段讨薪的隐情。
目前国内有专家提出,要取消仲裁程序,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因为法院是国内唯一可以进行裁决的机构,可以节省维权时间。
记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办?
唐广凌:不签劳动合同,也无法抹杀劳动合同关系,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即提供银行转账、工作工牌和工作记录等可以证明雇佣关系的证据,就能拿回应得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配合提供员工工资收入证明。
记者:因公司停产无法正常上班,工资应该如何算?
唐广凌:正常上班一定要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但企业如果需要停产或歇业,需要先在劳动局报批(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否则要按照正常上班支付工资;如果企业未经报批擅自停产遣散员工,则视为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员工补偿金或赔偿金。
记者:公司停产倒闭,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唐广凌:劳动债务是高于其他债务的,如果企业破产或是有外部的债务纠纷,会优先处理劳动债务,之后才是普通债务。
记者手记
2015年的陶瓷行业,确实显得愈加动荡不安,员工为一直收不到的薪资担忧,企业老板们则时刻警惕着下一秒就有可能暴露的负面消息。在这之中,媒体与各种自媒体频道倾巢出动捕捉行业“关、停、并、转”,更是为这一波行业动荡增添了有如“好莱坞大片”般的色彩。
在当下的环境中,资金链安全考验着每一个企业。记者曾接触过一位陶企老板,月前,他为了千余人的生计以及一些不宜为外人道的考虑,斥资数亿接下了一家破产倒闭的企业。他直言到,“这个时候,经营企业必须谨慎,否则倒闭并不是新鲜事,或许下一个就是我们。”
若真如业内人士预言般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倒闭潮”持续发酵的话,欠薪问题或将成常态;因欠薪问题引发各种争端,也容易造成潜在隐患,威胁正常的社会秩序。
微友“傷”前两天发来微信,告知记者他们已经在当地劳动局投诉了工厂拖欠工资一事,经沟通协调,工厂同意支付部分工资,但仍有接近一个月的工资可能无法收回。“傷”说能拿回多少是多少,然后尽快去另外找一份工作,“与其耗在这里,不如去另找工作赚回来”。
月前,广东某陶企发生“员工跳楼”的类似案件,该工厂员工因不满厂方裁员,曾两度以“跳楼”的方式讨要裁员赔偿金,爬上工厂顶楼的广告牌……似乎人总是这样,冲动的时候就会产生一些比较极端的想法,但即使走投无路,也不该轻易拿生命做赌注;即便是“做戏”,也不要轻易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
延伸阅读
欠薪保障金,你支持吗?
早在2009年,广东省已经完成了《广东省企业欠薪保障规定》的初稿,计划向全省企业收取欠薪保障金,来垫付企业的欠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取标准拟不分企业规模大小,按照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每年每户企业固定收取一次,由财政统一管理。
据了解,欠薪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企业未依法按期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批准给予欠薪垫付的,保障金办公室根据企业现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人数和实际情况核定垫付其欠发的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核发人数最多不超过300 人,核发数额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垫付的月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费(含单位及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均按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欠薪垫付属一次性垫付。每户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按规定缴纳欠薪保障费的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欠薪垫付:
一、企业因歇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等进入清算程序,因其资产暂时无法变现,或其资产不足偿付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但企业投资人注册资金未按规定全部到位,或企业债权债务已有担保或另有清偿责任承担者的除外。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隐匿,停止经营,无法偿付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文书或劳动行政监察部门申请执行文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文书的过程中,因被执行的资产暂时无法变现,或被执行资产不足以偿付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
三、市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劳动纠纷的重大突发事件中,需要垫付企业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
据了解,《规定》的主要思路是借鉴上海、深圳等地的成功经验,结合广东的实际,按照“社会共济、应急帮助和有限垫付”的原则,通过每年向企业收取一定金额的保障金,以及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等方式建立欠薪保障金,在发生企业欠薪逃匿并符合一定条件时,用欠薪保障金垫付劳动者部分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稳定。
然而据记者查证,这部“有望在2009年底出台”的规定,到目前为止都未有后续报道,相关报道多截止于2009年,并于同期被人指出涉嫌多处违法。
广东:每月10日前不发上月工资或最高罚20万
2015年6月中旬,《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拟定企业工资属按月支付的,发薪日不得迟于次月10日。而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逾期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将被认定为拖欠工资,面临最高20万元罚款。该条例征求意见稿时间截至7月30日,已被列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年内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对比现行条例,意见稿共有12处修改,大体倾向是保护职工利益。其中,值得关注的是硬性规定企业薪酬的支付日期,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按月支付工资的约定时间不得迟于第二个月10日。意见稿还新增条款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的,应当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对于企业来说,意见稿最大的变化是:今后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不仅要被追讨薪酬,向被欠薪员工支付赔偿金(按照应付金额50%至100%的标准计算),还要面临着罚款。意见稿新增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存在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人数十人以上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欠薪行为的认定上,意见稿增加明确规定;工资支付义务虽然未到期,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者主要负责人采取逃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即将到期的工资支付义务,或者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不履行即将到期的工资支付义务的,视为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