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12月22日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汲取深圳“12·20”山体滑坡事件教训,23日上午,市环保局会同云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位于云城街罗沙村委稔塘村旧松香厂地块的一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石材废渣处理场采取措施,责令该场停止堆放石材废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险,有效处置可能引发突发事件风险隐患。
深圳“12·20”山体滑坡事件发生后,我市环保部门迅速行动,围绕确保环境安全目标,从12月21日起,联合有关部门对云城区有关企业和堆场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全面检查企业环境安全防治设施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重点对云城街罗沙稔塘村、高峰石梯迳、罗冲围、洞殿、罗白山、硫铁矿以及河口大石岭、八和等地方的8个堆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云城街罗沙稔塘村刘伟良石材废渣处理场、洞殿夏建明堆场、大石岭星耀石材废渣处置中心、八和村委山顶堆场正在使用,其余场地已经停止堆放,并进行覆盖复绿。市环保局责令相关堆场或处理场立即停止堆放石材废渣余泥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排险;委托有资质的治理机构制定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设置警示标志,警示行人及车辆注意避险;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对危险等级进行安全评估,采取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下阶段,该局将结合开展“环境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第二阶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重点对尾矿库企业、危化品生产项目、危化品装卸码头等进行深度排查和整改,对环评审批虽未对环境风险防控提出要求,但有污染物产生,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应急设施的,依法查处整治,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工业聚集区、重点环境管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地区和危化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危化品仓储和码头项目、危险废物、火电、水泥、涉铊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检查及后督查行动,切实解决环境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环境风险。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着力完善风险源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