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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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4日,由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组织的“佛山市建材企业环保政策理解和实施座谈会”在佛山南海成功举行,会议针对即将实施的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新政策作了情况介绍和意见交流。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秘书长孔海发、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总量科梁杰科长、蒙娜丽莎集团、新明珠陶瓷、兴发铝业、季华铝业等20多家单位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排污权交易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环境经济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将逐步在全国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通过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理念,将排污权由当前行政分配、无偿取得的传统方式,逐步变革转变为由市场竞争分配、有偿占用的方式获取,以促进有限的环境容量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促进企业管理、技术创新,提高污染物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佛山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为优质企业和现代产业腾出发展所需的环境容量。

  作为广东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佛山率先公布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度》(征求意见稿),16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被率先纳入试点范围。吸取江苏、浙江、湖北、湖南、河北、山西、山东等11个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经验。广东省于2013年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并将“本省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逐步实行排污指标的有偿取得和有偿转让”列入新修订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由于佛山市作为制造业城市,工业企业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在全省具有代表性,2014年下半年省政府批准佛山市开展试点,并要求我市在对现有排污单位实施初始有偿使用、开展排污指标的核定与初始分配、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办法研究和实践等方面先行先试。目前《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报批稿)已通过专家论证,即将向社会公开听证。

  根据试点要求,佛山市内目前只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顺德区在本区内增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试点。目前拟定的初始排污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化学需氧量15000元/吨,氨氮25000元/吨,二氧化硫8000元/吨,氮氧化物14000元/吨。市环保局梁科长指出: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政策的首个年度内认缴有偿使用费的,实行五折优惠政策,应缴纳有偿使用费金额大于等于200万、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排污单位,可在有偿使用费征收政策实施的前三个年度内最多分三期缴纳,但首次缴款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40%。同时,将在全市推动金融机构建立以排污权作为抵押的融资服务,并鼓励优先为试点企业提供绿色金融信贷服务,缓解企业因有偿使用而增加的环境成本。

  本项试点工作关乎企业切身利益,各企业就本次排污权有权使用的更详细情况在会议中向环保局作了大量咨询,如企业排污量初始核定与分配、交易平台的具体操作、排污权年限和企业历史环保遗留难题等问题,并站在企业立场发表了意见建议。环保局梁科长表示,在政策正式落地实施前,将积极听取社会各方声音,不断完善制度,让此项政策更具操作性、科学性和持续性。 

建材协会通讯员/植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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