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大规模持续雾霾天气,约1/4国土面积、6亿人受到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环境空气中的PM2.5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直接排放,二是二次颗粒物。VOC作为重要的二次颗粒物,对雾霾的形成和区域分布具有重大影响。
(图片源于网络)
油漆、涂料行业是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中的重点行业,其VOC排放是形成PM2.5的重要来源。加大涂料中VOC的控制力度,对于大气污染防治至关重要,而如何界定涂料中的VOC并准确测定其含量,是分析工作者一直以来研究探讨的课题。
VOC的定义
目前,国际上对VOC有多种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WHO):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 ℃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所处环境的正常温度和压力下,能自然蒸发的任何有机液体或固体。
美国政府:在大气中具有光化学活性的化合物,而任何其他的化合物被定义为豁免化合物。
欧盟: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沸点最高可达250 ℃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中国: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 ℃的有机化合物。
用气相色谱法测定VOC含量时,均以沸点为251 ℃的乙二酸二乙酯或沸点为252.6 ℃的十四烷作为色谱分离的标记物。至于我国的VOC定义是否更科学、更合理,还有待同行继续探讨和研究。
我国VOC的测试标准
有了VOC的定义,必然就会有对VOC含量的测试方法需求。目前,国内外对VOC测试方法的意见比较统一,即为:在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此处的“规定的条件”概念较为宽泛,因此这也是行业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ISO 11890中述及“所需考虑的化合物的性质和数量将取决于涂料应用的领域”,即:对于涂料产品的不同应用领域来说,VOC含量的测定或其计算方法以及限量值应通过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来确定。在这方面,我国的涂料产品标准和VOC测定方法标准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为了提高我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并及时跟踪国际标准,使我国的基础标准与国际接轨,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领导下,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于2009年组织完成了《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系列国家标准3项,即:GB/T 23984—2009《色漆和清漆低VOC乳胶漆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罐内VOC)含量的测定》、GB/T 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和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分别适用于VOC含量在0.01%~0.1%、0.1%~15%、>15%的三部分涂料体系。该系列国家标准系统地提升和完善了我国评价涂料中VOC含量的测试标准体系,并使我国涂料VOC含量测试技术进入了国际先进水平的行列。
近年来,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促进我国涂料的低污染化,从维护涂料生产、施工和使用人员的健康考虑,从维护人居环境和自然生态出发,提出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系列标准,如GB 18582—2008、GB 24613—2009、GB 24408—2009、GB 24409—2009 、GB 24410—2009等。这些标准对多种涂料中VOC的含量均进行了限值规定,并建立了诸多VOC测试方法,为后期其他类似产品标准或方法标准的制订奠定了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