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全国首创“举荐制”选拔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首批拟举荐认定人才“出炉”
古有伯乐相马,今有贤达举才,深圳在全国首创“举荐制”选拔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首批拟举荐认定人才共6名已经“出炉”,目前正在接受公示。
“举荐制”针对未有成果但有潜力的青年人才
据了解,去年底,我市发布实施《深圳青年创新创业选拔支持实施方案》,在全国首创“举荐制”选拔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用5年时间,每年重点选拔不超过40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优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后备级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范围,重点培养扶持。“举荐制”针对有发展潜力、尚未取得成果、处于急需扶持阶段的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今年出台实施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青年人才举荐制度,提出采用“举荐制”方式,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互联网、文化创意、生物、新材料、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等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创业领域,选拔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凡在深工作、学习或自主创业两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开展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或者创业项目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具有发展潜能、并符合相关推荐条件的,可向举荐委员会委员自荐。举荐委员会委员自行决定举荐对象,可以是举荐委员发现的人才,也可以举荐自荐对象。
我市成立了深圳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举荐委员会,由市政府聘任的首批20名举荐委员会成员由我市已认定国家级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知名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负责人组成。每位委员每年可举荐不超过2名优秀青年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