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举行第十二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市委换届工作。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莉新作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共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原则》,决定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10月在南京召开。
全会指出,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下半年市委将进行换届。中央和省委对这次换届高度重视并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市委换届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上来,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市委换届圆满成功。
全会强调,市委换届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新南京,关键靠干部、核心在班子。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三强两好”用人导向,切实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把市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强领导集体,团结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领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共同奋斗。
全会指出,市委换届工作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提高民主质量,保障党代表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全会强调,换届工作的关键是选好人用好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中央和省委政策规定,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一要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按照市委倡导的“三强两好”要求,切实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让更多政治坚定、锐意进取、担当负责、奋发有为的改革促进派和发展实干家脱颖而出,充实进“两委”班子。二要改进和完善推荐考察方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严格身份认定、严格推荐提名、严格组织考察,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干部,综合运用纪检、巡视、审计、信访等方面信息,坚持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切实防止“带病上岗”。三要按照“九严禁”的纪律要求,坚决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要持续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加强组织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执纪问责,对任何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选人用人公道正派、换届全程风清气正。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市纪委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