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出台:私家车能合法跑“专车”了(网络图)
7月28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7章40条,涵盖总则、 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7方面内容。
《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各地将根据此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网约车获合法身份
《办法》对互联网约车给予肯定,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这也意味着把网约车纳入了客运管理,但有别于传统出租车。
私家车符合条件可以做网约车
《办法》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报废
《办法》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办法》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驾驶员、乘客个人隐私有保障
《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肯定拼车顺风车等合乘方式
《办法》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滴滴优步回应:将依法依规经营
对于新政出台,各家打车公司第一时间做出回应。
滴滴出行表示,网约车合法是国家对发展分享经济的肯定和鼓励。网约车监管是世界级难题,《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平衡新旧业态发展, 照顾到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出行需要。
滴滴认为,相较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采纳了包括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出行企业的意见建议,做了许多修改和优化,更符合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分享经济新业态,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的出行方式。
中国优步认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网约车新业态的认可和支持,网约车的产生和发展是市场的选择,该暂行办法的颁布正是顺应了科技创新的趋势,将平台纳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
优步表示,将坚决贯彻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持续经营。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运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