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17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11月17日至12月31日全市所有陶瓷行业全部停产后,11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冬防严控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全市所有水泥、碳黑、铸造、铁合金、金属镁、陶瓷、耐火材料等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所有采石、采砂、沥青拌和、石材加工等行业全部停产,所有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全部停产。大气区域环境将实行“区长负责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启动问责机制。
据悉,环境保护部11月18日向媒体通报,11月16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象条件趋于稳定,部分城市相继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截至11月18日14时,区域内共30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其中太原、临汾、石家庄、开封、安阳、邢台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
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11月16日起,环境保护部派出5个督查组,分赴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部分城市就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环境保护部督查发现,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偏低。太原市11月16、17日空气质量均达到重度污染,18日上午多个监测点位AQI小时值达到50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山西省环保厅均提前预测到太原市将出现3天以上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于15日将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函告山西省政府,要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但太原市未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在督查组的敦促下,才于17日12:30发布黄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