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进入冬春季节防治形势将更紧张。为进一步做好达标工作,近日,市政府印发《2017年度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落实各项措施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分项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方案》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执行。
工业方面,全面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执法监管。对未完成整改的小散乱污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对手续不全的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高污染燃料锅炉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一一落实管控要求。对VOCs排放重点企业、陶瓷、水泥、玻璃、印染企业以及熔铸企业的熔炼炉等严格执行错峰生产或限产。
扬尘防治和“黑烟车”管理不能放松。《方案》指出,对辖区内的所有施工工地、道路进行排查,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分类管控。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扬尘治理全过程、全覆盖管控。住建部门要组织交通、公路、水务、代建等职能部门加大对施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对于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全部停工整改,经住建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辖区范围内的施工机械,要登记编号建档跟踪,对所管辖的工地要求业主(承建)单位签订承诺书,全面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发现一宗清退一宗。两次违反承诺的工地,将被责令停工一周。
《方案》要求,在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各地要划定并公布重型运输车辆通行时间和禁行路段,并严格执法。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渣土运输行业的监管,建立管控台帐,进行清单化管理。
业主单位不得雇用不符合运输规定、没有备案登记的运输车队(车辆)。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严管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西江运输船是我市PM2 .5的重要来源之一,《方案》要求,排放控制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按要求使用达标的普通柴油,禁止使用渣油、重油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海事部门重点抽查、检查到港船舶用油是否符合要求。《方案》还对严控生物质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禁放等提出要求。
为保障“肇庆蓝”,《方案》强调,各级环保、住建、公安、发改、农业、经信、交通、质监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结合实际,以目标导向,综合运用法律、技术、行政等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打击,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形成合力,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来源: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