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贵州省建材工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提出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严禁新增产能。
意见提出,严禁新增产能。2020年底前,各地、各部门不得随意备案水泥熟料、平板玻璃新增产能项目,未经贵州省人民政府确认并公告产能置换方案的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或危险废物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的改造。新上工业玻璃项目,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和相关手续。严禁借开展协同处置、发展工业玻璃之名建设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项目。
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依法关停不达标的产能。污染物排放不达要求或超量排污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报经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能耗超限额的,应在6个月内整改达标。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经申请可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要立即关停退出。
推进联合重组。鼓励低效产能退出,支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主动退出生产综合成本高、生产效率低的产能。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并结合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主动压减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支持水泥、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等行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压减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
推行错峰生产。在冬春季和高温、雨季等重点时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压减熟料产能。严格执行强制性的能耗限额和排放标准,落实国家阶梯电价政策,探索有效的错峰生产措施,综合施策,推进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减轻冬春和酷暑季节大气污染。
来源:央广网 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