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9〕77号,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各地组织申报了2019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经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等因素,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各地节能监察任务。于6月28日下达有关事项通知。
2019年全国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4655家。其中铜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多晶硅、铁合金、磷化工、陶瓷、电子窑炉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2284家。
发布铜冶炼行业、镁冶炼行业、铅冶炼行业、多晶硅行业、铁合金行业、磷化工行业、陶瓷行业、电子窑炉、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电解铝行业的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
以下为陶瓷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节选内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印发 2019 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 〔2019〕77 号),指导各地深入开展陶瓷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特制定本手册。
一、监察对象和内容
(一)监察对象
监察对象为陶瓷砖、卫生陶瓷和日用陶瓷生产企业等。
(二)监察内容
主要内容为陶瓷砖、卫生陶瓷和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制度执行情况、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监察工作程序
(一)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向地方主管部门(或节能监察机构)提交自查报告;
(二)地方主管部门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初审,按有关要求实施现场监察;
(三)节能监察机构根据初审及现场监察情况,编制节能监察报告,报送地方主管部门;
(四)省级主管部门汇总监察结果,编制“专项节能监察工作报告”,按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能耗统计范围:
1.陶瓷砖综合能耗统计范围:陶瓷砖综合能耗包括从原料、釉料、煤、油、气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成品计量入库和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整个生产过程的综合燃耗和电耗。统计范围由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设施三部分用能组成。
包括:原料粗中细碎、原料制备输送、粉料制备、釉料制备、成型、干燥、施釉、烧成、冷修、抛光、检验包装等生产过程,供水、供热、供气、供油、机修等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及生产管理部门等所消耗的燃料和电力。
不包括:熔块制备、色料制备、窑具加工制作、生活设施(如: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及运输保管、采暖、技改等所消耗的燃料和电力。
2.卫生陶瓷综合能耗统计范围:卫生陶瓷综合能耗包括从原料、釉料、煤、油、气等原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成品计量入库和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整个生产过程的综合燃耗和电耗。统计范围由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设施三部分用能组成。
包括:原料粗中细碎、原料制备输送、模型制备、釉料制备、成型、干燥、施釉、烧成、冷修、检验包装等生产过程,供水、供热、供气、供油、机修等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及生产管理部门等所消耗的燃料和电力。
不包括:石膏加工过程、匣钵及窑具加工制作、熔块制备、色料制备、生活设施(如: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及运输保管、采暖、技改等所消耗的燃料和电力。
3.日用陶瓷综合能耗统计范围:日用陶瓷综合能耗包括从原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合格产品计量入库和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整个生产过程的综合燃耗和电耗。
统计范围包括:坯、釉料制备、模具制作、产品成型、干燥、整修、施釉、烧成、彩绘装饰、烤花、电镀、检验、包装等生产过程;供水、供热、供气、机修等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及生产管理部门等所消耗的燃料和电力。
不包括:熔块制备、花纸制备、色料制备、窑具加工制作、生活设施(如宿舍等)及运输保管、采暖、技改等所消耗的燃料和动力。
四、现场监察中关于核算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按企业产品种类,卫生陶瓷单独统计;陶瓷砖按照吸水率 E≤0.5%、吸水率 0.5%<E≤10%、吸水率 E>10%的3类产品分别进行统计;日用陶瓷按照日用瓷器(骨质瓷器、高石英瓷器除外),骨质瓷器、高石英瓷器,日用陶器的3类产品分别进行统计。核查企业能源和耗能工质折标系数选取情况(数值和相关依据),燃料热值采用企业实测加权平均值或根据燃料分析加权平均值的,应核查企业有关能源热值数据检测报告。
(相关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美家网摘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