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日前印发,其中对陶瓷、钢铁、焦化、铸造、玻璃、石化等15个行业明确了绩效分级指标,供各地制定分级管控措施时参考。
作为《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的配套文件,该《技术指南》提供了各地制定重点行业分类施策的差异化减排措施的参考标准。
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
以京津翼地区为例,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蓝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 0将持续两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并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大于300的情况时,启动橙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两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据了解,虽然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攻坚克难,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尤其是重点区域的改善成效尤为显著,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明显下降,但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容量,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依然频发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
因此,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有利于增强企业预期,提前有序调整生产,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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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行业实施范围包括建筑陶瓷生产企业,独立的干坯制造或烧成、独立烤花工序等。卫生陶瓷、日用陶瓷等不参与绩效分级。
其中,通过燃料种类、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差异化指标将陶瓷行业企业分为A、B、C三级,实行分级管控。
在燃料方面,A级企业燃料种类为,窑炉和喷雾干燥塔都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液化石油气或电等清洁能源;B级企业燃料种类为,窑炉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或液化石油气等;喷雾干燥塔使用煤制气或煤;C级企业燃料种类为A、B两级以外的燃料。
在污染治理技术方面,A级企业的规定为,颗粒物治理采用袋式除尘、湿式电除尘等;脱硫治理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钠碱法脱硫、半干法/干法脱硫等(不含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为燃料);喷雾干燥塔热风炉配备SNCR等脱硝装置或采用干法制粉工艺,窑炉可配备SCR或SCR/SNCR高效脱硝装置。B级企业的规定为:颗粒物治理设施主要为袋式除尘喷淋除尘等。脱硫设施包括石灰-石膏湿法脱硫、钠碱法脱硫、半干法/干法脱硫等或使用天然气可实现SO2稳定达标排放的;喷雾干燥塔热风炉配备SNCR等脱硝装置。
其中,对A级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规定为,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0mg/m³、30mg/m³、100mg/m³以内。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减排措施规定为,达到超低排放的A级企业免于停产、限产等减排措施;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B级企业焙烧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禁止运输;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C级企业停产,禁止运输;红色预警期间,卫陶和日用陶瓷企业停产,禁止运输。
针对以上措施,采用电量分析方法、现场核查、台账核查、运输核查等方法进行核查。
但是,据了解,去年北方各地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大多都按照原料结构划分为A、B、C类,并无重点强调排放要求,或是要求较为宽松,而在此次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不仅强调了燃料结构,同时对A类企业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
也就是说,在此前各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使用天然气的工业企业基本可以不受停产限产限制,但在今年,在使用天然气的同时,还要达到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做到超低排放,否则或将被要求停产及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