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
是对房间的一种美化与期待
但是
一旦效果与计划出了偏差
就糟心了
……
案情简介
消费者林某于2019年1月付了3万定金,在洪家某装饰城精品瓷砖店预订了一款型号为mb0lgal, 规格为800*1600cm的意大利进口原装地砖,材料价格580元/平方,2019年 5月7日又付了2万货款。6月份地砖铺装完成,林某于7月4日后发现地砖有明显色差,林某认为瓷砖店老板张某将不同批次的地砖混在一起铺装,觉得此行为欺骗了消费者,属欺诈行为。于是,林某就此事于8月1号投诉到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组织台州市装修与建材行业专家,到林某家中实地查看,发现客餐厅地砖多处确实存在底色明显不同的现象,专家认为:根据GB/T4001-2015 陶瓷砖国家标准,工厂出窑产品都要进行“色号”分拣,以保证同一批次的产品的色调相同或基本相同,判断该已铺贴地砖可能是两到三个不同批次色号混铺一起,并建议换上同一色号地砖。瓷砖店老板张某承认如果是国产地砖确实不符合国家标准,但该地砖是进口砖,仿天然大理石纹理,存在色差是为了更接近天然的效果,原本就这样,没有欺骗消费者。张某还提供了同一色号的地砖进货单,以及该品牌宣传资料中的效果图以及实物照片加以证明自己的观点。
由于双方意见出入较大,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以下协议:地砖店老板张某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空鼓地砖进行灌浆处理修复,灌浆处理不了的采取更换措施;同意更换林某家色差较大的7片地砖(其中1片破损地砖);同意免掉去这批地砖余款及部分师傅人工费共9000.00元,剩下人工费3600.00元要求消费者林某在材料进场后,更换工程开始施工时付清。
案件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虽然瓷砖店老板张某提供了此品牌地砖特性相关证据,销售人员当时也说过该砖仿天然大理石 ,但商家都没有强调该地砖底色有明显色差,没有充分详细地介绍该品牌地砖的特性,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的诉求也在情理之中。
消费警示
各位消费者在购买家居建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no.01分清“定金”和“订金”
“定金”是法定的履约保证,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卖家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消费者购买家居建材时要谨慎支付“定金”。
no.02选择正规商场
预定商品前,应查看证照,一般正规商场经营年份较长、信誉较好的商家售后服务相对较好,处理消费纠纷责任感较强。消费者切不可贪图便宜选择无证照的商店,避免商家拿钱跑路等侵害消费者行为。
no.03以书面形式签订购买合同
家居建材的材质、档次、价格是紧密相连的,隔行如隔山,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货比三家,要让商家充分介绍家居建材的材质、特性、注意事项等。合同签订的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将质量、工艺以及安装要求等明确写在合同上。
no.04注意保留样品证据
家居建材和装修服务领域失信经营者“偷梁换柱”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购买时注意仔细查看商品, 并可以采用照相或录像设备现场摄录,以及预留店中样品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以备维权。
no.05注意家装初期的现场监管
在家居建材安装过程中,消费者往往不在场,即使偶尔在现场,也没引起重视,当发现问题时,可能基本上已安装完毕,这给消费纠纷处理带来不少难度,如果在安装初期发现问题,事情早发现早处理,这样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