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消费者肖先生在维克市场某瓷砖店购买了价值6000元的瓷砖,用于自家楼房厕所的装修。装修完4个月后却发现厕所墙壁上很多瓷砖出现了明显的裂纹,严重影响美观。肖先生多次找陶瓷店要求换货并负责重新铺设瓷砖的费用,遭到商家拒绝。9月30日,肖先生向高新区工商分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高新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瓷砖店老板,约定于10月8日一起到肖先生家进行查看,确认瓷砖存在质量问题。后经调解,陶瓷店老板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肖先生经济损失5000元
法条解释
在本案中,瓷砖出现裂纹,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范畴。消费者可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予以赔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瓷砖卫浴产品作为家装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家装预算中也占着相对重要的位置,在日常生活中,因瓷砖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也往往较多。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可能遭遇商家推诿免责之辞。因此建议消费者在挑选购买的时候多借助一些手段予以辨别,一是可以通过观看和触摸判断瓷砖表面的光泽度和平整度,二是可以借助硬物刮刮看,如有痕迹,说明瓷砖釉面差,三是可以用手指敲打瓷砖,声音清脆说明瓷砖密度和硬度高,四是可以要求商家出具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明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