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与大家分享的经典案例是有关“实木橱柜变颗粒板”而引起的消费纠纷。
案件简介:
此前,肖女士前往被告橱柜公司的展厅,定制了一套“贵族樱桃实木整体厨柜”。事后,橱柜公司工作人员前往肖女士家实地测量、设计,并出具了一张《预算清单》,清单内容明确厨柜材质为实木,肖女士支付了11万多元的总定制款。
然而,在安装橱柜时,肖女士发现,柜体钻孔产生的碎屑显示,橱柜材质是颗粒板并非实木。于是,她与橱柜公司交涉,要求重做。后来,柜体重新做好并安装。不过,肖女士发现,厨柜的所有门板仍然不是实木板,而是颗粒板贴上木纹皮。
肖女士认为,以高价位定制实木整体橱柜,橱柜公司却利用消费者不专业的弱势以假充真。消费者发现瑕疵后,也仅对暴露的瑕疵重做。肖女士多次交涉都没结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橱柜公司赔偿商品价款三倍损失。
橱柜公司答辩称,刚开始肖女士选择了一款全实木橱柜产品,并支付了定金。不过后来肖女士看中另一款橱柜变更了购买的产品。橱柜公司表示已作详细说明已尽诚信原则,无消费欺诈行为。
案件评析:
同安法院审理认为,买卖双方明确约定厨柜整体应使用实木,但橱柜门板并不是实木,已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属于欺诈行为。
法院酌定肖女士购买橱柜门板的价款为2万多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橱柜公司应当按照实木门板售价的三倍金额6万余元,赔偿肖女士。
一审判决后,橱柜公司不服,上诉到厦门中院。厦门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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